重温百年奋斗路|请回答1952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至此被彻底消灭了,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盼了几辈子的事情终于实现了。
旧中国经济本来极其落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和国民党反动派反人民战争更使它遭到严重的破坏,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成为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紧迫任务。党和政府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基本方针,全力恢复国民经济。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奋斗,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获得全面恢复,并有了初步发展。1952年,工农业产值和主要产品的产量均已超过建国前的最高水平。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52年同1949年相比,职工工资提高70%,农民收入增长30%。在经济恢复的同时,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得到发展。由于国家的支持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国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
新中国成立三年以来,党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坚持贯彻实施《共同纲领》提出的各项任务,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同时,使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因素的成长,为整个国家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