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百年奋斗路|请回答1953
在进行各种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党和国家还把民主建政和民族团结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1953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县级和县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地区47个,除最早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外,着手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级自治区。经过三年努力,民族区域自治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祖国统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比较完整的阐述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基本内容,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这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其主体任务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两翼分别是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体和两翼是不可分离的整体。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中央提出,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伴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1953年,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有计划、成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迈开了步伐。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提出:要重视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发扬起来的个体经济和劳动互助两种生产积极性,批评了农业互助合作问题上存在的消极态度和急躁态度这两种错误倾向,要求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引导个体农民沿着互助合作的道路前进。这个决议草案经过一年多的试行,于1953年2月由中共中央作为正式决议下发。

手工业的合作化,在总路线提出以后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组织形式是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

1953年6月,中央确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
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一是国家委托私营工厂加工订货,对其产品统购包销,工业资本家获取一定的工缴费,企业利润实行“四马分肥”(即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部分),企业虽然仍由资本家管理,但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性质。二是国家委托私营商店经销和代销商品,商业资本家获取合理的批零差价和代销费,这些形式属于国家同资本家在企业外部的合作,并不触及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
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即国家通过注入资金和委派干部,使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在企业内部合作,企业由私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和工人群众结合在一起掌握企业的领导权,资本家失去原有的支配地位,生产关系发生重要变化,便于劳资矛盾、公私矛盾朝着有利于劳方和供方的方向解决,有利于改进生产,纳入国家计划。

为从组织上保证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1953年,中央从全国一次调集一万多名优秀干部到工业战线,培养他们成为工业建设的领导骨干。党中央号召:新老干部都要钻工业建设的业务。我们已经进入了钻社会主义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现代化的国防和原子能的历史新时期。
由于工业建设的全面铺开,从1952年下半年起,全国粮食购销开始呈现紧张形势,1953年,粮食紧张情况有增无减,哄抬物价的风潮随时可能发生。面对这种严峻情况,10月,中共中央紧急作出一项重大决策:在农村实行粮食征购,在城市实行粮食配给,严格管制粮食私商。这一政策简称“统购统销”,具体政策为: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
1953年12月,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7号炼铁炉举行开工生产典礼。